《吉林中医药》投稿须知
《吉林中医药》创刊于1979年,是由吉林省教育厅主管,长春中医药大学主办,《吉林中医药》编辑部编辑出版的综合性医学学术期刊。现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T2级优秀中医药科技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吉林省一级期刊。月刊,每月20日出版。
1 投稿事宜
1.1 稿件须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支撑,字符(计空格)6000~10000为宜。要求有中英文对照的题目、作者及单位、摘要、关键词。来稿要有新意,内容真实,符合学术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一稿多投,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署名无争议,稿件刊登后文责自负。
1.2 本刊严格执行“三审制”,依据学术质量和刊栏设置需求取舍稿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编辑部可对来稿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将征得作者同意。
1.3 投稿后3个月内未收到稿件处理意见,系稿件仍在审理,如需改投他刊,请与本刊联系。修改稿逾1个月未修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1.4 稿件根据所占版面及插图数量收取版面费,作者接到录用通知后10日内,需将版面费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汇至长春中医药大学对公账户,逾期未汇者,视为放弃发表或延期发表。
1.5 本刊已授权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万方数据库等在全球范围内以电子、网络等形式出版发行本刊全部期刊文献,许可其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并同时终止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相同方式使用本刊的授权。
1.6 录用稿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投稿时,上传全部作者亲笔签署的“版权转让协议书”。
2)如系各类基金资助项目文稿,投稿时上传课题任务书首页及成员页。要求正文中有规范的项目来源,名称,项目编号。文稿与项目名称一致或相关。
3)投稿时作者信息填写完整。要求正文中有规范的作者简介及通信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学历或学位(毕业写硕士,未毕业写硕士研究生),职称及研究方向。并请注明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以便编辑与您联系。
通信作者简介:姓名,职称,电话,邮箱。
2 撰稿要求
2.1 文字 力求主题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可靠,表达准确。
2.2 医学名词 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医学名词》为准。文稿内使用的名词术语应前后统一,新术语尚无统一译名时,首次出现应在术语后面用圆括号注明原文。药物名称应使用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写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中的名称,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2.3 缩略语 在摘要及正文中,如原词过长且文内又多次出现,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先写出中文名词全称,后在圆括号内标注英文全称及缩写词,英文全称及缩写词之间用逗号分隔,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已被公知公认常用的缩写词可不加说明直接引用(例如:ACTH、DNA、HBsAg)。文中引用中国人姓名时,应写全名。
2.4 题名 不使用非公知的缩略词、代号,一般不用副标题。应以准确、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尽量避免使用字符、代号、简称、俗称,以及非公知的缩略语。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字,英文题名一般不超过15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应含义一致。
2.5 作者 应限于参加研究工作并能解答该文章有关问题及对文稿内容负责任者。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通信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标*。署名顺序在投稿后不得变更,确需变更时须提交该论文产出单位和全部作者同意署名变更的书面文件。作者单位包括工作单位全称及学院/科室名称,另加城市名称及邮政编码(如:长春中医药大学药学院,长春 130117),不同单位的作者在姓名右上角标示1,2……,并在对应工作单位前标示1,2……英文署名及作者单位著录项目应与中文一致。
2.6 摘要 是提供论文主要内容梗概的短文,应着重反映研究中的创新内容和作者的独到观点,充分体现独立性和自明性。不使用“我们”“笔者”“本研究”等第一人称描述。临床研究、实验研究、方药纵横等研究类论文应撰写报道式摘要,一般采用冠以“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以400字左右为宜;理论探讨、文献综述、经验交流类论文应撰写指示性摘要,简要介绍论文论题,概述研究目的和主要观点,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也可略详。
2.7 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Medical Subject Headings(MeSH)词表中选用规范词;中医药词汇可参照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编著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中文关键词应标示全称(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对应, 除专有名词首字母大写外,其余均小写。关键词为3 ~ 8个,用“;”分隔。
2.8 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实验研究、药物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临床研究类文稿一般分为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结构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关、语气一致。编号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二级以上层次序号的数字间用下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不加圆点。编号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三级,最多不超过四级。
2.9 图和表 应具备自明性和可读性,切忌与文字表述重复。图表均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图、表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按其在正文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在正文相应位置标示。即使只有1张图或表,也须标示“图1” 或“表1”。
2.9.1 图 在图的下方标明图题、图号、图注,且置于正文内相应位置。病理照片须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片要求原图,像素不低于300。
2.9.2 表 一律采用“三线表”,其内容不可与文字和图重复。使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时, 标明表序及表题,表中数据同一指标有效位数应一致,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内不设备注栏,如有需说明的事项(如P值等),以简炼文字写在表的下方,表内依次用 #、△、▲、□、■ 号标注在相应内容的右上角。表内参数的单位应尽量相同,放在表的右上方;如各栏参数的单位不同,则放在各栏的表头内,均值±标准差用x±s,置于表题后。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一般比可准确测量的精度多一位。统计学处理结果统一用#、△、▲、□、■ 表示P<0.05; ##、△△、▲▲、□□、■■ 表示P<0.01。
2.10 统计学 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差异比较是否有统计学意义。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2.11 计量单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书写单位的名称与符号。
2.12 数字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2.12.1 时间 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表示,如1994年不宜写成94年。避免用时间代词,如“今年”,“去年”等。小时用“h”表示,分钟用“min”表示。
2.12.2 数字范围的表示形式 表示范围用“~”,不用“—”。5至10应为5~10;5万至10万应为5万~10万,不能写成5~10万;3×109至5×109应为3×109~5×109, 或(3~5)×109, 不能写成3~5×109;60%至70%应写为60%~70%,不能写成60~70%。
2.13 参考文献 执行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以引用近3年发表的文献为宜,不少于20条。
本刊为国际标准大 16 开本,月刊,每期 144页,每月 20 日出版,公开发行。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22-1119/R,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1003-5699。国内发行代号:12-42,国外邮发代号:MO 0846,每期定价:20.00 元(人民币),全年定价:24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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